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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日期:2022-12-11 16:11:18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该事项进行了了解,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何品晶、王晓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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