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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日期:2023-01-03 07:41:50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月2日,中国吉林网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结合长春市及省内其他市(州)房地产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其中: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

对生育、抚养二孩、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对已在长春市建立公积金账户并实际缴存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公积金缴存时间限制,优先办理最高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具体政策如下: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来源:中国吉林网

标签: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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